1、负责校园绿化的规划和管理,做好绿化养管队伍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做好环境保洁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冬季除雪、夏季防汛等工作。

3、牵头落实天津市“河湖长”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各项要求,做好学校水域规划管理或托管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负责校园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监督管理垃圾清运单位服务质量和效果。牵头落实上级单位有关垃圾分类处理的各项要求。

5、负责校内东西苑综合服务楼内校园商业活动区域环境管理和卫生监督检查。

6、负责协调各单位落实环境达标可能涉及的各项工作(如:实验室或拆改衍生非建筑废物,秋冬季校园残枝败叶等)。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