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项目建设所需的对内、对外公函、申请、通知、经济合同、合同会签、执行、监督及合同信息管理和编制与上报基建项目的各类报表;
(二)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基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办理新建项目开工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程审批手续;
(三) 依据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办法,负责项目的出入库及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
(四) 负责落实学校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大型校舍维修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的招投标工作;
(五) 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合同规定,负责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工作;
(六) 负责委托及配合学校审计处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概算、预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竣工结算等的审计工作;
(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