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节能改造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230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天津工业大学文科学院教学楼节能改造工程符合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申报奖补的规定,为申请天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奖补资金,聘请咨询单位编制《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申报书》、《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设计与实施方案》等申报奖补文件,并协助业主单位申报天津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政府补贴后续工作。

采购编号:TGU-2021-HQGLC-NY-01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大学节能改造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名称、数量: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

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0年4月2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投标报名地点:天津工业大学D区设备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⒍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时间: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四楼会议室,2020年4月7日(周三)9:00—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标书恕不接受。

⒎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周三)9:30

⒏开标地点: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四楼会议室

⒐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①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②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⒑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需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若开标时离开现场无法及时回复询问,视为弃标。

⒒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22-83955760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按照《天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申报奖补的规定,编制《天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申报书》、《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设计与实施方案》等申报奖补文件,并完成我校申报天津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政府补贴后续工作。

二、资质要求

⒈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⒉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⒊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⒋经营范围应包含: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咨询服务

有关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其他资质文件等;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企业地址、投资形式和投资额、资产总值、人员配备情况等);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企业近两年综合业绩、信誉;

技术方案

方案说明,详细内容,进度计划,人员计划,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措施,其他相关内容等;

质量承诺书;工期承诺书及申请奖补资金额度的承诺书;

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我校收到奖补资金为止。

五、预算资金:

天津工业大学文科学院供暖改造建筑面积65258㎡,按照《天津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申报奖补的规定

 奖补资金为每平米20元,总奖补金额为130.5万元,本项目咨询费不超过15.6万元;

 奖补资金为每平米25元,总奖补金额为163.1万元,本项目咨询费不超过19.5万元。

六、支付方式:

中标方为天津工业大学申请奖补资金,并资金到位后,一次性将与奖补资金相对应的咨询费支付给乙方。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