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未申报生育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1-10浏览次数:221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我校自2005年9月开始,为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按照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缴纳生育保险的人员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补助,我校部分教职工未及时进行生育津贴申报,经与河东区社保中心沟通,可争取给予我校教职工一次性补报机会,现先统计自2005年9月至今未进行申报人员的名单,名单报区社保中心后,区社保中心再提交到市社保中心进一步研究补报事宜。将来补报的申报时间和所需材料待社保中心通知后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于2020年221日前将统计人员名单发至后勤管理处董薇办公邮箱。

附件:未申报生育津贴人员名单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月9

20200110未申报生育津贴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