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办学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提升学校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学校专业学院、职能处室、直属部门等机构名称及学校“精神”、“校训”、“办学理念”等进行了统一的英文翻译,并经校内外英语专家校译,以方便各二级单位在网站、铭牌、宣传册等媒介上一致使用。
有关内容英文翻译详见附件。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联系人:张伟,电话:83955665。
附件:学校有关内容的英文统一翻译
特此通知。
为适应学校办学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提升学校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学校专业学院、职能处室、直属部门等机构名称及学校“精神”、“校训”、“办学理念”等进行了统一的英文翻译,并经校内外英语专家校译,以方便各二级单位在网站、铭牌、宣传册等媒介上一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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