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信息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2576


为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并与税务系统保持一致,我校采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远程办税端的方式采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教职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提交个人信息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学校将从办税客户端接收教师提交的信息。由于我校工资每月10日发放,故要求各位老师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必须在1月5日前完成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填报。一定要提前下载“个人所得税”APP,2018年12月31日前登陆只能注册和认证,请大家先注册认证,2019年1月1日开通后就可以填报信息了。下载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APP下载,也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网上扫描“个税APP”二维码下载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上点击“下载APP”。各位老师尽快下载APP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建议您先把软件下了注册好,完善个人信息,等31号全国都在用,恐怕会很卡

1.这次下载APP以后大家尽快完善个人资料

2.过了元旦1-4日之间完成第一次抵税申报,因为财务处5日就会找税务总局要数据

3.以后每个月的1-4日可以自己在APP上更新抵扣数据申报,没有变化的可以不再更新

4.大病抵扣需要本人带着看病的所有原始票据去税务大厅自行申报

5.每个月工资和津贴的扣缴继续按照原来方式,由财务处直接扣除,本抵扣申报只是6种专项抵扣申报